宁化县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宁化县民政局 时间:2022-01-13 16:16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报告包括: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统计数据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在“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存在疑问,请与宁化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化县翠江镇中环中路133号财福源大厦6楼,电话:0598-6822087,电子邮箱:nh6822087@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谁发布谁负责”等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包括机构职能、行政权力、社会救助、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等四个栏目,具体公开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准确做好各季度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1-12月,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共79条,其中:发布机构职能信息9条次、发布行政权力信息41条次、发布社会救助信息11条次、发布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18条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未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及时根据人事变动调整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我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紧紧围绕老年人高龄补贴、城乡低保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等事项,做好养老服务领域、社会救助领域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养老服务领域信息12条,社会救助领域信息28条,其中城乡低保方面,从7月起,农村低保标准640元/人月,城市低保标准640元/人月,截至2021年12月,我县共有农村低保人数2656户5993人,全年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3499.12万元(含80周岁以上高龄补贴),人均补差502.4元;我县共有城市低保人数272户437人,全年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295.92万元(含80周岁以上高龄补贴),人均补差559.05元。有效保障了城乡居民基本生活,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特困人员救助方面,截止12月底,我县共有特困人员571人,全年发放特困人员供养资金1007.18万元,12月人均供养额1502.64元。临时救助方面,截止11月底,累计救助1309人次,累计救助金额257.73万元。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全年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178人次,使用救助经费6.35万元。社会各界和公众可通过访问宁化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专栏,详细了解有关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政策具体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门户网站,切实将其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及时通过该平台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中规定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年度,我局共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79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季度公开制度和信息审核制度,明确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对本局所公开内容进行动态管理,并通过12345平台、宁化民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接受群众的监督,确保及时整改不足之处,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0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局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均按要求落实,但仍存在部分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较为缓慢,存在未能当天公开的情况,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策解读较少,有关民生保障方面的信息政策解读仍不到位。三是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有待加强,对新接手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人员前期培训力度不足,导致接手前期工作开展。

(二)进一步工作措施

我局将始终坚持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持续推进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二是充分利用平台。严格按要求落实应主动公开信息的公开工作,并充分利用平台做好重要政策的政策解读,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为公众提供便利服务。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及政务公开年度报告撰写的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宁化县民政局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