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化县民政局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编制。本报告包括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统计数据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在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宁化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6822087,电子邮箱:nh6822087@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2019年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综述以及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综述。民政部门是社会关注度高、公益性强的部门之一,我局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在全局干部大会上传达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解读重点内容,做到学懂、学透,使大家充分了解和熟悉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着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体现民政部门“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的重要方面,作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举措,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的发展,满足社会对民政部门信息公开的需求。
1.推进政府工作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制定的政策文件除依法依规需保密的,其他均及时公开。
2.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及时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广大群众知晓受益。
3.强化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和应用。除涉密事项外,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集中发布了各类清单,开设反馈意见邮箱,方便公众了解情况,监督进程,评价效果。
4.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围绕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要求,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加大监管结果公开力度,重点公开了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5.认真做好财务预决算公开。按照规定公开本单位职责、单位基本情况、收支总体情况、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预算收支总体情况、部门预算支出情况、“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情况等。
6.今年以来,我局依托政务公开平台,围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受灾人员救助等事项,加大了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社会救助信息15条,其中城乡低保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信息每季度各一条。一是城乡低保方面,从7月起,农村低保标准538元/人月,城市低保标准538元/人月,截至2019年12月,我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2255户5324人,全年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2451.43万元;城市低保对象272户451人,全年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240.92万元。有效保障了城乡居民基本生活,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是特困人员救助方面,截止12月底,我县共有特困人员582人,全年发放特困人员供养资金755.98万元,为低保和特困人员发放物价补贴17.31万元。三是临时救助方面,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功能,优化救助程序,前移救助端口,提升临时救助可及性和时效性,全年落实临时救助3332人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267.5058万元。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和“炎热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开展昼夜巡查劝导救助,全年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434人次。社会各界和公众可通过访问宁化县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了解一系列社会救助政策相关情况,极大提升了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保障了困难群众享受社会救助政策的权益。
7.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梳理了“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减少群众到窗口的次数,创新服务方式,推动政务服务全程网办。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应用,优化审批办事服务,今年我局电子证照导入登记总数95243条,入库总数95243条。
8.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进行有效整合,设立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我局已于2018年进驻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综合窗口,统一办理老年优待证、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以及门牌号码确认变更等事项。
二是主动公开情况。2019年1-12月,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9条,其中主要类别为:机构职能7条、行政权力7条、社会救助3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2条。
(二)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收到一条申请公开请求,已按需求答复申请人所需资料信息。
(三)2019年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贯彻落实好《条例》,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及时调整充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建立起至上而下的政务公开组织体系,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股室、人员。局办公室为日常工作机构,落实经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目标管理,层层分解下达目标任务,形成统一领导、各司其职、督查督办、社会监督、严格管理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我局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深化公开内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每季度认真梳理公开目录,严格执行季度公开制度,公开前认真做好本单位的保密审查工作,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同时对内容进行动态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规范,接受群众的监督。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制度保障,我局对政务公开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全部通过上墙、上栏、上网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公开发布,并结合实际,补充调整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2019年起)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2 |
0 |
1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有时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不够明确具体。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以公开促进民政工作,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注重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做到及时、准确的公开;二是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的落实,明确政务公开涉及相关股室的职责和要求,由办公室牵头,具体落实到相关股室个人负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宁化县民政局
2020年1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