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宁化县林业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统计数据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并通过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发布。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联系:宁化县林业局办公室,电话:682365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宁化县林业局围绕林业各领域,优化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水平。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条,未收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等依申请公开文件,做到了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及时,政策解读到位,扎实有序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引导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回应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通过宁化县政府门户网站、宁化在线、林博会、关注森林网等平台,及时发布林改、生态建设、林业精准扶贫等发展情况及政策支持情况。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结合“林农点单 专家送餐”等林业科技服务活动及各类“宣传周”“宣传月”等宣传活动,深入群众,细心解读各项重要政策措施,确保政策解读到位。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管责任制。严管林业工作微信群等线上宣传载体,开展户外宣传载体集中排查,制定重大敏感事件“三同步”工作实施细则,安排专人每个工作日浏览宁化在线民意直通车、新华网、人民网等重点网站,及时发现涉及林业的舆情,及时处置。做好网络阅评员工作,转发指令文章40条。及时办结宁化在线民意直通车网上信访3件和三明12345便民服务平台7件。
3.增强解读回应效果。积极探索丰富政策解读模式。一是将政策解读融入宣传活动。结合“福建省第二十九届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月”等宣传活动,通过展示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标语、宣讲典型案例等方式,深入解读林业相关政策。二是将政策解读融入科技服务。2019年开展“林农点单专家送餐”林业科技服务活动28次,服务林农133人次,着重发挥林业科技服务专家队伍的力量,帮助林农解决林业技术问题,向林农解读林业政策细节,提升政策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和贴近性。
(二)聚焦重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1.推进重要决策公开。一是做好预决算公开。严格按照县财政局要求做好单位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在网站上公开了2018年度宁化县林业局部门决算、2018年度宁化县森林公安分局部门决算、2019年度宁化县林业局预算说明、2019年度宁化县公安局森林分局部门预算说明、公开内容包括部门主要职责、机构设置、部门工作总结、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政府性基金预决算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情况等。 二是做好专项资金事项公开。2019年主动公开了《宁化县林业局关于做好省级以上县域产业发展(林业)专项资金项目补助申报的通知》、《宁化县林业局关于下达省级以上县域产业发展(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宁化县林业局关于做好2019年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申报的通知》等相关资金文件,确保专项资金申报流程公开透明。三是做好其他重点领域事项公开。围绕其他重点领域,公开林改、营林、森林资源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方面相关政策与内容。如:公开《宁化县林业局关于印发<三明市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宁化县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宁化县林业局关于印发“绿卫2019”森林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宁化县林业局关于发布2019年全县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预报的通知》等文件,确保公众知情权。
2.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一是推进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公开。及时公开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造林绿化、松材线虫病防治、森林资源管理等方面相关政策措施的执行落实情况。如:公开《宁化县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的通知》、《宁化县林业局 宁化县财政局关于明确2020年省级财政造林绿化补助标准的通知》、《宁化县林业局关于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政策执行文件。二是推进督查检查情况公开。主动公开林业安全生产、林业贷款贴息、森林督查、森林防火等方面督查检查相关事项。如:公开《宁化县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大自然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安乐分公司”县级安全生产重点隐患整改方案的通知》、《宁化县林业局关于组织对各乡镇林业贷款贴息工作年度检查的通知》、《宁化县林业局关于继续完善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等督查检查文件。
(三)推进发展,优化政务公开质量
1.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要求分管领导对信息公开审核把关,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规范。二是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信息,及时发布新增审批事项,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办理,同时确保审批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按时做好电子证照生成和应用,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2.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一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目前我局未开设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服端等,主要通过林业微信群、朋友圈转发等方式及时发布林改、生态建设、林业产业发展等信息。二是切实做好12345便民服务平台管理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宁化县配合e三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化县12345便民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宁e办〔2019〕1号)文件精神,安排专人管理,实时查看平台动态,及时认领相关事项并根据事项类别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做到有呼必应、有诉必理、有理必果。2019年共回复三明12345便民服务平台信息7件。
(四)持续发力,提升政务公开整体水平
1.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解读。结合我局“每周一学 每月一讲”学习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对其进行解读,提升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召开信息公开培训会1次,再次强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内容,确保准确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
2.强化监督保障。一是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完善了《宁化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宁化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宁化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宁化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人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完善台账管理工作。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签字审核,按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审核表登记工作,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季度统计报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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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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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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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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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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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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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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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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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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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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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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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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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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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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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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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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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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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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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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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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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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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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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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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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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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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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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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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林业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但同时也存在着不足和问题。一是队伍建设仍需加强。我局虽然已配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对工作人员系统性、规范性的培训仍待提高。二是宣传力度有待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更多的是面向局内干部职工,面向公众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较少。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主动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最新下达的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吃透文件精神,做到有的放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在组织局内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同时,结合“宣传周”、“宣传月”、科技服务等活动,面向公众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形成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三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围绕重点领域工作,循序渐进,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宁化县林业局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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