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教育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来源:宁化县教育局 时间:2014-12-11 17: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县级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 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定分管领导,落实工作机构。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牵头抓,落实工作经费。分管领导亲自抓,抓建设、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局办公室具体抓,负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机关各股室共同抓,及时向局办公室提供和审核政府信息。

2.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及时在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宁化教育网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和规范性文件,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各类便民服务信息准确,及时发布和更新通过政府网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

3.加强信息解读工作。继续增强政策透明度并加强决策公开及解读,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发布制度,凡是有关重大项目决策性文件,在文件出台前,按程序公开征求意见,听取广大干部群众及专家的意见,加强对反馈信息收集和结果反馈,保障政策发布挥拳效,促进政策的推进落实,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努力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服务平合的信息更新补充,使公众进一步了解教育有关政策。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宁化教网等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成性和实效性。继续畅通办事指南等现有公开渠道;确保网站页面设计人性化,信息链接有效,积极拓展网站互动功能,同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的作用,第一时间广泛传播权威、准确的政务信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针对性、权威性和实效性,扩大公众有序参与;提供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文件下载等,提高信息的实用性和易用性,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2014年截止11月份我局通过政府网和《宁化教育网》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围绕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行政审批项目信息。继续推进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情况。主动公开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情况,如民办学校行政审批等情况。

2.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梳理并公开行政执法事项和相关依据,稳妥推进对有关法律法规、执法过程和结果等内容的公开,截至2014年11月份我局共立案查处行政处罚案件0件。

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1.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稳妥有序地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积极向社会主动公开经财政部门批准的预、决算情况表,完善预算编制,积极推动部门预算公开,研究形成部门预算公开的有效方式,增强政府财政资金的透明度。

2.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公开局机关资金的安排、拨付情况和水电、电话费等使用情况;二是增强招标信息公开透明度,在宁化教育网公示公告栏中及时发布招标信息14条。

四、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教育工作动态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发布教育工作动态信息,保障公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教育信息服务作用。重点推进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招生信息的公开工作。其中,公示招生类信息包括招生入学、招生政策等5条。

五、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存档备查等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依法依规答复好每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

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新制作和获取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对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说明依据。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前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

宁化县教育局

201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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