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公综[2018]135号
为促进公安机关提高行政效能,按照《宁化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要求,根据公安工作实际,特制定宁化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公安行政管理体制为目标,促进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增强公安工作透明度。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谢忠任组长,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柯晟华任常委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指挥中心主任孙翠玲担任,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核、督促、检查等工作。政务公开工作责任部门是各业务警种,不包括基层派出所,派出所工作动态类公开信息由治安大队负责。
三、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公开公安机关内设机构及其职能,领导班子成员基本情况、领导分工。
责任部门:政工室
(二)全面梳理和完善应予公开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执法依据。
牵头单位:法制大队
责任单位:各业务警种
(三)清理规范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公开承办部门、审批程序、申报范本、办理时限及办理结果,绘制审批程序流程图。
牵头单位:法制部门
责任单位:各业务警种
(四)公开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
牵头单位:法制大队
责任单位:各业务警种
(五)公开公安民警招考录用、辞退条件、程序,表彰奖励条令、办法;公开民警考录公告、表彰命令、人事任免等情况。
责任单位:政工室
(六)公开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和办事指南。
责任单位:各业务警种
(七)公开本级公安机关重大工作部署、社会治安状况,有关文件、公告和统计数据。
牵头单位:指挥中心
责任单位:各业务警种
(八)公开本级公安机关开展的各项中心工作和专项行动等工作情况。
牵头单位:指挥中心
责任单位: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及时公开公众关注的重大案事件侦破、查处情况。
牵头单位:政工室
责任单位:警公办
(十)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等多途径公开新闻发布会有关情况、对社会群众的安全防范及预警信息。
牵头单位:政工室
责任单位: 警公办
(十一)公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要求、职业道德规范;负责警风警纪举报投诉渠道公开。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地址、和投诉举报的受理办理流程。
责任单位:驻局纪检组
(十二)负责预、决算、“三公”经费、采购信息、工程建设项目经费公开。
责任单位:警务保障室、警务辅助中心
四、政务公开渠道
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平台:
1、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
2、宁化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3、宁化公安微信公众号:宁化公安
4、新闻媒体、门户网站:……
5、公安机关为群众服务窗口:……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警务公开工作是促进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提高警方公信力的根本措施,也是公安机关树立良好形象、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途径。各部门特别是“一把手”要充分认识警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措施,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健全机制,确保实效。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审批制度、责任机制和保密审查机制。尤其是向社会公布的重大、敏感性信息,必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后公布。工作中对本警种、本部门已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内容,要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国家政策调整、机构设置变化、治安形势的发展、警务工作的推进及时进行更新。属于主动公开范围、需要社会公众周知的政务信息,在信息产生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依据公民要求可以公开的,在信息产生后3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三)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开展警务公开是一项全局性的综合工作,各部门要协作联动,强力推进。各部门要抽调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民警专职做好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设计,谋划、制定好本部门警务公开的具体内容、方式、渠道、标准和工作要求。尤其是治安、刑警、交警、经侦、禁毒、出入境签证、消防等警种,要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先行一步,为其他警种政务公开工作树好标杆、做好示范,将能够公开的信息、能够公开受理的办理事项全部搬到网上,实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的目标,努力培树一批政务公开的示范窗口。政治部、指挥中心、警务保障,要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所需的人员、经费、装备保障,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工作正常运行。驻局纪检组要采取专项监督与日常监督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发现不依法公开警务信息、工作弄虚作假不落实、公开不应公开的警务信息等问题要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四)严格督导,定期考核。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信息,每月、季度上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严禁泄露国家秘密和警务秘密。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政工部门要围绕政务信息公开中心和阶段性工作,大力组织开展舆论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义和取得的实际成效,努力营造全警参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社会呼应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宁化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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