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化县人才奖励住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1-17 09:24 来源:宁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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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宁化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宁化县人才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人才奖励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次(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人才奖励申报参照《宁化县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若干措施》(宁委人才〔2019〕1号)执行,集中申报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30日,逾期未申报者将不再享受此次政策。

二、申报对象及奖励

1.对引进的省A、B、C,市D、E类高层次人才,承诺在我县工作时间不少于10年,在我县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的,按照《三明市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若干措施》(明委人才〔2019〕2号)减半补助;对引用的实用型一类人才,承诺在我县工作时间不少于10年,在我县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的,给予5万元购房补助,其他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含存量)购房的,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购房补贴。

2.对新引进及存量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分别给予每年5000元、3000元租房补贴,连续补贴两年;入住“人才公寓”、“教师公寓”、公租房、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等政策不可同时享受。

三、申报所需提供材料

对象1需提供的材料:住房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人才部门引进批文或县级会议纪要、学历、职称、身份证、银行卡、购房合同、交房证明。

对象2需提供的材料:住房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人才部门引进批文或县级会议纪要、学历、职称、身份证、银行卡、租房合同。

四、申报地址

宁化县西门路80号翠华小区宁化县住房保障中心

 

附件:住房补贴申请表

 

 

 

 

                        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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