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关于宁化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解读
一、背景和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建立健全我县畜禽粪污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和利用的全产业链体系,力争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总结推广种养循环技术模式,探索构建市场化运行机制,带动县域粪肥就地就近利用,促进农牧循环绿色发展。
二、实施依据
1.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闽农计函〔2024〕87号)
2.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3.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同意漳浦县和宁化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闽农牧函〔2024〕63号)
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下达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25〕291号)
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5年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闽财建指〔2025〕63号)
三、建设内容
项目将遵循“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线,按照“填平补齐”和“完善提升”原则,支持规模畜禽养殖场、种植基地新建和提升改造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处置设施,主要改造提升畜禽粪污收集、储存、处理、运输、利用以及检测相关设施设备。重点支持密闭贮存发酵设施、堆肥设施等建设,建设厌氧消化、沼气利用、沼液密闭储存、沼渣堆肥、臭气控制等设施;支持购置运输罐车、撒肥机,配套建设输送管网、密闭田间储存设施等;支持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智能化监管系统等。
四、项目实施步骤
1.方案制定与任务分工:明确项目任务及职责分工,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2.组织申报与确认项目实施主体:包括补助对象、申报条件、补助范围及内容、补助标准和方式、申报程序。
3.实施建设:遵循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等四项制度,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
五、项目验收
1.县级验收与资金拨付:县农业农村局收到项目承担主体验收申请和相关资料后,牵头组织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后申请复验。验收合格的,验收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2.市级验收:报送至三明市农业农村局申请市级验收。
3.省级验收:报送至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申请省级验收。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与落实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2.加大宣贯与扩大效益:通过媒体宣传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典型经验,加强技术培训。
3.强化监管与严肃纪律:严格资金监管,规范过程监督,强化廉洁自律。
4.开展绩效评价:依据下达的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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