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宁化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修订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防灾减灾救灾发表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防灾减灾救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等一系列新理念新战略新要求,为新时代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2025年4月23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三明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要求地方各级防灾减灾救灾综合协调机构,应根据《三明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与此同时,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需要发生明显变化,我县2017年2月印发的《宁化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在响应启动条件、响应措施等方面,已不能适应新时代自然灾害救助的要求,有必要通过修订预案,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害处置保障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更好满足受灾群众新需要,更好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更好维护受灾地区社会稳定。
二、编制修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福建省防洪条例》《福建省防震减灾条例》《福建省气象条例》《福建省森林条例》《福建省红十字会条例》《福建省自然灾害防范与救助管理办法》《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三明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三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宁化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突发事件应对有关法律法规等。
三、主要内容
新修订预案分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灾害救助准备、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县级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保障措施、附则共8部分内容。
1.总则。包含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四项内容。
2.组织指挥体系。包含县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县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等两项内容。
3.灾害救助准备。细化规定了县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和县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等涉灾部门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提前采取的应对措施。
4.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包含灾情信息报告、灾情信息发布两项内容。
5.县级应急响应。包含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响应的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响应措施,以及启动条件调整、响应联动机制和响应终止等七项内容。
6.灾后救助。包含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冬春救助等三项内容。
7.保障措施。包含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装备和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宣传和培训
8.附则。包含责任与奖惩、预案管理、我县自然灾害主要类型、参照情形、预案实施时间
四、主要特点
1、健全完善灾害救助组织指挥体系。一是县减灾委调整为县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二是新增县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完善灾害救助准备工作内容。县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提前采取应对措施。
3、突出优化启动条件和建立联动机制。新增经会商研判可能达到启动条件的,可先行启动响应;根据一个乡(镇)受灾情况启动县级应急响应的条件;适当降低启动条件。
4、突出新时代新要求强化保障措施。新增各级配置完善调度指挥、会商研判、业务保障等设施设备和系统,储备能够满足本行政区域启动二级响应需求的救灾物资,以及推进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升基层自救互救能力,建立紧急采购供应机制和灾害救助协同联动机制,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等工作要求。
五、实施期限
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十年。2017年2月22日印发的《宁化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宁政办〔2017〕1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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