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关于《2025年第5号禁火令》政策解读

日期:2025-04-03 18:45 来源:宁化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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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

  331日转晴以来,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逐渐走高,加之清明临近,祭祀用火频繁,森林火灾风险隐患较高,森林防灭火形势较为严峻,稍有不慎就会引发森林火灾。为落实省、市部署要求,坚决防止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发布该禁火令。

  二、工作要求

  20254312:004624:00止,在全县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三、文件依据

  《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八条:“在高温、干旱、大风等高森林火险天气以及春节、元宵、清明、中秋、冬至、春耕备耕、秋收冬种等火灾高发时段,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森林高火险区,规定森林高火险期。必要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发布命令,禁止野外用火。《三明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5年第5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明森防指﹝20258号)。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宁化县应急管理局火灾防治管理股

  联系电话:0598-682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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