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关于《2025年第3号禁火令》政策解读

日期:2025-02-12 10:02 来源:宁化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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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近日,全县天气较为干燥,加之元宵佳节期间民俗庆祝活动多,燃放烟花爆竹频繁,农事用火等各类野外用火短期集中增多,森林火灾风险隐患较高,森林防灭火形势较为严峻。为落实省、市部署要求,坚决防止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发布该禁火令。

二、工作要求

202521212:0021424:00止,在全县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三、文件依据

根据《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八条:“在高温、干旱、大风等高森林火险天气以及春节、元宵、清明、中秋、冬至、春耕备耕、秋收冬种等火灾高发时段,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森林高火险区,规定森林高火险期。必要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发布命令,禁止野外用火。《三明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5年第3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明森防指﹝20255号)。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宁化县应急管理局火灾防治管理股

联系电话:0598-682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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