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宁化县新一轮城镇(乡)基准地价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科学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我县对城镇基准地价进行了新一轮更新工作并发布了《关于公布实施宁化县新一轮城镇(乡)基准地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工作的意见》(闽委办发〔2014〕18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了新一轮城镇(乡)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二、主要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
(3)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办〔2022〕2号)
(4)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
(5)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
(6) 《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B/T1060-2021)
(7) 《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TB/T1061-2021)
三、工作概况
基准地价是政府调控土地市场、实现土地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也是确定土地价格、征收土地价款的重要依据。2022年6月,我县启动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工作。通过制定科学的工作计划,经外业调查和内业处理,合理调度,严格依据技术规程和工作流程,进行了成果的编制,并采取征求意见、召开听证会、组织相关部门对成果进行多次论证完善,于2023年3月30日通过三明市自然资源局验收组验收。
四、主要内容
(一)更新范围的变化
本次基准地价更新范围由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镇开发边界综合确定,包括宁化县中心城区、13个乡镇集镇中心区域内的土地。
(二)用地类型重新分类
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修改原有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的用途类型,对用地类型重新分类,以适应新的政策要求。
(三)基准地价调整情况
土地级别调整的区域有4个片区,重点调整了我县城市建设发展“东扩南伸”片区的土地级别,另对部分用途基准地价进行了适当调整。
五、实施期限
本通知自 2024年1月16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宁化县自然资源局权益与利用股
联系电话:0598-6826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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