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宁化县加快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政策解读

日期:2023-03-07 16:22 来源:宁化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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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的通知》(国发〔20221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202228 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文〔2022110号)要求,结合宁化实际,出台《宁化县加快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为推进宁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先行区提供有力保障。

三、发展目标

2025年,“数字气象”融合创新水平显著提升,“清新福建”生态文明气象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实现气象监测更精密、预报更精准、服务更精细、机制更健全,为气象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2035年,建成具有宁化特色的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的气象业务体系,气象成为宁化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康福祉的重要保障。

四、主要内容

(一)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和区域协同发展。落实省、市气象科技发展规划,积极参与闽西南区域气象协同发展,加强老区苏区气象现代化建设。

(二)筑牢防灾救灾第一道防线。进一步压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气象灾害防御责任,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自然灾害防治、应急管理和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

(三)建设精密气象监测系统。建设地空一体化、高效协同的精密气象监测系统,站网科学布局满足精准预报和精细服务需求。

(四)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 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军地协同、综合监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制。

(五)提高乡村振兴气象保障水平。加强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强化粮食安全气象保障,加强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

(六)挖掘生态气候资源价值。支持争创“避暑旅游目的地”“清新福建·气候福地”等气候标志品牌,强化旅游气象服务供给,开展健康气象为民服务示范区建设。

(七)优化公共气象服务供给。建立公共气象服务清单制度,形成保障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

(八)提高气象灾害应对能力。定期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和普查成果应用。

九)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开展暴雨强度公式修订和气候可行性谁工作,提升应对气候变化决策咨询能力。

(十)建设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支持气象科技人员申报省、市级高层次人才计划(项目)和实用性人才,不断落实人才待遇,将气象纳入地方政府创新团队、专家库选拔专业领域。

(十一)提升法治保障能力。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加强防雷、升放气球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监管,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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