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 新修订的《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的通知
局属有关单位:
新修订的《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29日通过,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宁化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的通知精神(宁安委办〔2024〕34号),为切实做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
《条例》的修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改革举措和制度性安排,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总结、凝练具有福建地方特色并且经过实践检验的制度创新成果,聚焦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以规范解决,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细化实化相关制度和配套规定。《条例》的颁布实施,将为各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薄弱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提供法治基础,对促进全县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具有重要意义。局属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增强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深入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局属有关单位要把《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研究制定学习宣传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突出重点任务,压紧压实责任,推动贯彻实施。要把《条例》作为当前普法学习的重要内容,分级、分类开展学习培训。领导干部要带头学,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专题讲座等形式,以上率下,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准确理解《条例》的具体内容。监管执法人员要深入学,把《条例》的学习培训纳入法治培训和执法人员专门知识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中培训、专家讲解、座谈讨论等活动,使监管执法人员全面了解《条例》的内容,熟悉《条例》提出的新要求、新规定,掌握《条例》相关的法律适用,将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条款牢记于心、践之于行,推动《条例》的有效实施。要组织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学,有计划、分层次地推动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全体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让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了解、明确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要深入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把《条例》宣传列入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家庭、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的重要内容,针对不同对象,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条例》的相关规定,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提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标准化创建等活动中把《条例》宣贯作为重要内容,结合具体案例开展普法释法。充分运用“五个一百”安全应急保障提升工程等宣传平台和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悬挂横幅标语、发布公益广告、发送手机短信、发放宣传资料以及现场答疑等多种形式,开展《条例》宣传,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
三、全力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
(一)全面贯彻实施《条例》。局属有关单位要把《条例》的贯彻实施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重要内容,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要做好配套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修改,凡与《条例》有抵触的要及时修改或废止。
(二)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要加强制度建设,对《条例》中有关原则性、框架性的规定,结合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实践,制定相关的工作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完善配套措施。要把贯彻《条例》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对贯彻实施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探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手段。
(三)严格规范监督执法。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抓紧对《条例》有关条款进行全面梳理,依法编制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相关自由裁量基准,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严格规范执法。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对一些执法不严格、程序不规范的案例,适时进行通报批评。要推进精准执法,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服务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照《条例》要求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推动监管执法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发展良性互动。
四、切实加强《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的组织领导
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是当前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安排,确保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健全协同机制,加大工作力度,汇聚贯彻实施的整体合力。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员工的督促指导,确保准确、全面适用《条例》规定。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条例》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附件:《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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