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

日期:2023-12-01 09:03 来源: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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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公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第81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消费者在购买生鲜肉类时,首先要选择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正规场所,注意查看销售商户是否具备相关经营资质。选购时可以将肉放在自然光或者接近自然光的灯具下仔细辨别,通常来说,新鲜猪肉肌肉应呈淡红均匀状态,脂肪洁白,外表微干或微湿润,用手指压在瘦肉上凹陷能立即恢复,新鲜牛羊肉肌肉则应呈鲜红色,脂肪为淡黄色,表面略干,摸上去不粘手。同样,在选购果蔬类产品时也需要拿到正常光源下查看,如果发现叶菜颜色发黄打蔫儿、果菜干瘪无光泽,则说明不够新鲜。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鲜肉、新鲜果蔬等生鲜食材时,如因有色灯光掩饰了产品本身的缺陷,误导了消费者的感官认知,导致消费者买到异常产品,消费者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必要时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聚焦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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