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公安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0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4-05-31 16:59 来源:宁化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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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德洪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消除居民小区烟花爆竹安全隐患的建议》《关于城区小区限制燃放鞭炮问题的建议》两份提案均已收悉,因提案内容相近,现合并答复如下: 

为强化烟花爆竹管控工作,我局治安大队及各派出所突出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打击整治、宣传发动“四个环节”,强化烟花爆竹管控举措,2023年全年共计收缴销毁烟花爆竹650件,全县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一、突出责任落实,全力推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一是强化组织部署。我局主要领导专题研究部署,明确将加强烟花爆竹管控等作为改善环境质量的重点工作,县局治安大队制定细化工作方案,于2023年12月份部署开展全县集中统一行动,明确派出所所长为各辖区第一责任人,社区民警为直接责任人,形成县、派出所一体化责任体系。二是强化督导推动。县局累计召开部署推进会2场,抽调治安、督察部门人员组建专项督导组,开展明察暗访12次,发现问题现场督促整改并下发通报,压实各地各级管控责任。三是强化部门协作。我局多次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督、交通、城管、环保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建立健全案件移交通报等工作机制,累计开展联合检查10次。 

二、突出排查管控,全力推动烟花爆竹规范经营。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我局治安大队、属地派出所全面掌握辖区2 家批发企业和133家零售网点基本情况、人员状况以及来源、流向、库存情况,纳入重点管控,并与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135份,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经营。二是强化监管。落实卸货进库前运达地治安大队核对制度,确保所载烟花爆竹品种、数量与运输许可证一致,会同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各销售网点、储存仓库进行严格检查,督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做好产品标识码及各流转环节信息采集、录入工作,严密掌控产品流向、流量,坚决防止超标、伪劣、假冒产品进入市场。三是强化检查整改2023年全年共计出动警力480人次,以烟花爆竹储存仓库、零售网点外部安全距离、消防设施、警示标志为重点,检查批发企业2家次、零售网点133家次,发现整改安全隐患18处,确保各种隐患归零。 

三、突出打击收缴,全力打好打非治违攻坚战。一是强化重点部位清查收缴。紧密依靠党委、政府,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加大对可能藏匿烟花爆竹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废旧厂房、闲置院落、废置养殖场等重点部位的排查力度,全面查缴非法私藏私存的烟花爆竹。二是突出重要通道查缉收缴。结合岁末年初烟花爆竹运输旺季到来的特点,充分发挥公安检查站、治安卡点的查缉作用,在入闽通道、城际交通要道、城市街路面的主要路段开展临检巡查,盘查堵截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三是突出重点人员排查收缴。对辖区掌握烟花爆竹制造技术人员逐一动员主动上缴,同时加大排查力度,严查私藏私存烟花爆竹行为。行动开展以来,全县共破获烟花爆竹刑事案件1起,查处行政案件7起,收缴销毁烟花爆竹650件,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取得明显实效。 

四、突出宣传发动,全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一是强化整体性宣传。利用网络、报刊、电视、微博、微信、电子屏等渠道,全方位开展烟花爆竹打击整治及燃放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累计宣传烟花爆竹标语150条次,发放《告知书》等宣传资料800余份。二是强化走访宣传。在繁华街道设点宣传或制作宣传展板,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管理法规、烟花爆竹安全燃放注意事项,教育广大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提高自觉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同时督促对社区周围露天易燃物进行清理,设立烟花爆竹燃放区,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三是推动奖励举报工作。发动广大群众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过设立违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积极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下步,我局将学习三元区及其他县市关于烟花爆竹管理优秀经验办法,研究制定禁限放区域、时段以及品种,积极配合应急、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报批《关于宁化县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推动我县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 

最后,由衷感谢您的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理解和关注公安工作。
 
 
 领导署名:汤有芬 

 系 人:严  勋 

联系电话:15860852252 

  

                           

                                  宁化县公安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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