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公安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7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你提出的《关于严禁未成年人使用机动车或共享电动车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交通出行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孩子的平安和家庭的幸福,为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交通事故的发生,我局今年来已多次将联合县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对未成年人开展交通安全知识专题教育,培养孩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认识交通标志、危险标志、禁止标志,并结合升旗仪式和安全教育课堂,向广大师生着重讲解共享电动车使用的交通安全知识。同时,我局交警部门联合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召集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进行普法宣传,明确要求共享单车企业要在车身车架上张贴“未满12周岁禁止骑行”的标志标识,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落实不到位的城管局将加大处罚力度,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最后,由衷感谢您的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理解和关注公安工作。
领导署名:汤有芬
联 系 人:严 勋
联系电话:15860852252
宁化县公安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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