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水利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8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吴育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水源保护治理、开展水库清淤改善水质增加库容的相关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宁化县现有水库53座,其中中型水库4座,小(一)型水库14座,小(二)型水库35座,除湖村镇黄山寮水库、泉上镇东坑水库为近期所建外,其余皆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水库历经近五十多年的运行,库区存在不同程度的淤积。
根据2019年10月,市水利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河长制办联合下发《三明市河道(水库)清淤疏浚工作指导意见(试行)》(明水河湖〔2019〕3号),文件明确规定河道、水库清淤主体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或者水库管理单位。河库清淤疏浚的具体流程为:一是项目实施主体(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水库管理单位)应先办理环评文件及其他相关行政手续;二是项目实施主体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编制清淤疏浚实施方案;三是实施方案按照河道分级管理权限报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四是实施方案经批准后,实施计划需向社会公告后再行实施。
感谢你们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叶 斌、范仁辉
联 系 人:陈建宇、李星辉
联系电话:0598-6822578
宁化县水利局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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