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公安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3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2-06-02 11:39 来源:宁化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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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满珠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宁化县域内宾馆、旅馆业管理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县局常务副局长徐恩辉亲自组织治安、城区派出所等相关部门,针对我县旅店业治安管理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并就下一步工作安排作出部署。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我局就该法律规定的未成年人入住宾馆,做了专门的工作。自从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后,对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安全保护义务做了规定。公安部《未成年人入住宾馆“五必须”规定》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后,我局按照上级公安机关计划安排,精准指导,高度重视,要求派出所和旅馆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对旅店业的日常监管工作要求,督促旅馆业经营单位依法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相关主体责任,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旅馆住宿人身安全。一是加强宣传。我局组织旅馆业和派出所认真学习公安部下发的《未成年人入住宾馆“五必须”规定》,要求业主落实主体责任,对如何办理未成年入住进行培训讲解,明确贯彻落实具体要求;同时制作《未成年人入住宾馆“五必须”规定》宣传彩图100余张,在每家宾馆酒店前台醒目位置广泛张贴,增强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守法经营意识,并加强对旅店业的检查,检查过程中对宾馆房间进行逐间检查,重点核查未成年人入住情况。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全县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围绕元旦、春节安全大清查大巡防大整治专项行动要求,针对部分宾馆酒店经营者可能存在侥幸心理,以追求非法利益为目的,违法违规经营等问题,加强对宾馆的日常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宾馆酒店、民宿网约房经营者违反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的,从严从快进行严肃查处,坚决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三是加强联合执法。我局组织民警联合文旅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单位,加强对未成年进入歌舞厅、酒吧等娱乐服务场所。同时加强宾馆酒店等场所的治安管控,在治安检查、接处警以及案件查处等警务活动中发现未成年人进入上述场所的,依法通报给文化主管部门或依照法定职责直接查处。同时责令各场所不得聘请未成年人务工。今年以来,我局查处一起酒吧聘请未成年人务工的案件(已移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理)。
  二、全面落实旅店业如实登记工作
  我局历来重视对旅店业如实登记工作的检查,每年将旅店业如实登记工作列入治安基层基础工作考评。2021年全年,我局共出动警力800余人次,检查宾馆1200家次。共发现隐患21处,整改21处,查处旅店业未如实登记案件23起。我局不断强化对违法的场所和人员的打击与处罚力度,通过检查和案件的查处,旅店业的如实登记率达到99%以上,约谈违规旅馆、问题旅馆的业主3次16人。
  三、全面落实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工作
  2021年我局组织旅店业从业人人员培训会议两场,培训重点在于强化规范旅店业行业管理、执行身份验证制度、安装信息系统、服务公安等方面,对旅店业住宿旅客如实登记以及“二代证”读卡器使用、住宿旅客登记信息准确填报、住宿旅客信息上传等方面进行重点强调培训。两场培训共120余人。
  下一步,我局业务指导部门加强对派出所的日常业务的指导工作,确保民警知道管什么、怎么管、如何管好。各辖区派出所将辖区的旅店业进行划分给民警,点对点的进行精细化管理,每名民警管理若干个场所;同时每月对各自管理的场所的业主召开工作会议,利用每月会议通报各项工作。特别是对未成年人入住宾馆的“五个必须”相关要求必须做到人人知晓。同时继续加大对旅店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将依法依归给予严厉处罚,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最后,由衷感谢您的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理解和关注公安工作。
 

 

  

  领导署名:汤有芬
  联 系 人:严  勋
  联系电话:15860852252
 

 

  

  宁化县公安局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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