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公安局关于县人大十八届二次会议第14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由县财政统一承担乡镇辅警经费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2014年7月《关于农村交通协管员和警务网络协警队伍建设的通知》(宁综治〔2014〕35号)第二条第(二)项经费保障中说明,按照“谁使用,谁出资”的原则,切实加强农村协管员和警务网络协警队伍经费保障,工资、医保、社保、服装、器械及日常巡防活动经费由乡镇财政全权负责,实行县综治办把关定期发放。根据2019年8月《宁化县人民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纪要》研究的第四项问题“研究规范县公安局和县城市管理局编外人员工资待遇项目及经费补助标准问题”第(一)条中说明,对乡(镇)派出所县财政给予年人均1万元经费补助,各乡(镇)派出所原来源于所在地乡(镇)财政安排经费的继续执行。2022年8月,《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化县财政局关于规范县乡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工资待遇的意见》(宁人社〔2022〕65号)第1点中说明,公安辅警由于周末加班等工作特殊性,基本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第2点中说明,非在编人员年总收入(含“五险一金”个人扣缴部分)原则上不超过48000元,其中公安局和城市管理局非在编人员年总收入(含“五险一金”个人扣缴部分)原则上不超过53000元。乡镇辅警工资待遇已有保障和依据。
公安辅警是公安工作的重要力量,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辅警工资待遇问题。目前我局共有85名乡镇派出所辅警,为解决辅警收入待遇低问题,2023年县局领导多方沟通,经时任县长批示,县财政对乡镇派出所辅警在原来每人每年补助1万元基础上,提高到每人每年补助1.5万元。
近年来我局在提高辅警待遇方面不断努力,为辅警按标准更换服装、将辅警纳入县局工会会员、纳入英烈基金慰问、加大评优评先力度等,不断提高辅警工作积极性,进一步落实从优待警政策。
今后我局也会进一步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适时调整乡镇辅警工资待遇问题。
感谢你们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林新建
联 系 人:赖晨龙
联系电话:0598-6821498
宁化县公安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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