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公安局关于县人大十八届三次会议第58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你提出的《在国道356线宁化石壁段(陂下村至南田村)布置交通信号灯的建议》的议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交通信号灯设置措施
根据您提出的设置红绿灯的建议,我局派出专业人员对G356宁化县石壁段(陂下村至南田村)路段进行了实地勘查和测量,经研究,该路段未有符合设置红绿灯的路口。
根据闽道安办〔2024〕6 号《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指南与督办办法(试行)》的通知:
1.当相交的两条道路均为二级(含)以上公路时,应设置信号灯;
2.当相交的两条道路中有一条为三级(含)以下道路时,应根据交通流量和交通事故状况等条件,确定是否设置信号灯,交叉口机动车高峰小时流量超过 GB14886 规定数值时,应设置信号灯;
3.对三年内平均每年发生5次以上交通事故的路口,从事故原因分析通过设置信号灯可避免发生事故的,应设置信号灯;
4.对三年内平均每年发生1次以上死亡交通事故的路口,应设置信号灯。
二、未设置交通信号灯原因
1.G356宁化县石壁段(陂下村至南田村)路段,不含相交两条道路为二级(含以上)公路,可不增设红绿灯。
2.根据县公路部门今年提供关于石壁G356路段机动车高峰观测抽样约为342车/小时,高峰流量未超过GB14886 规定数值,可不增设红绿灯。
3.通对G356宁化县石壁段(陂下村至南田村)路段三年内平均每年发生5次以上交通事故的路口分析,未有发生5次以上交通事故路口,是可以通过设置红绿灯可以避免的,可不增设红绿灯。
4.G356石壁镇(陂下村至南田村)路段未有三年内平均每年发生1次以上死亡交通事故的路口,可不增设红绿灯。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下步,我局将组织专业人员对G356石壁镇(陂下村至南田村)路段所有平交路口进行隐患摸排,如发现设置不合理的,将增设标志标线、减速带等相应交通设施,如发现已达设置红绿灯控制系统标准的路口将第一时间督促交通信号灯设计公司进行调整,确保交通秩序畅通。
最后,由衷感谢您的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理解和关注公安工作。
领导署名:汤有芬
联 系 人:严 勋
联系电话:15860852252
宁化县公安局
2024年5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