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林业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A13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吴昌文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科学规范经济林改造工程建设,严防水土流失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泉上镇豪亨村吾背、焦树坑、大窼历深翻造林山场是业主与宁化国有林场合作高标准深翻造林并没有采取炼山。在林业生产方面,深翻造林有利于提高土壤的透气性,能够提高造林成活率以及生长速度,并减少杂草的生长降低来年抚育成本。现在业主考虑到采伐作业的人工成本以及作业安全等因素,基本上都采用机械采伐作业,因此集材道会比传统作业方式多一些,属于正常生产需要,集材道都在采伐范围内开设,极少出现在采伐范围外,在采伐结束造林时也一并复绿。
二、豪亨村造林山场于2022年年底开始深翻山场造林,在深翻作业的过程中林业站工作人员有指导山场业主以及现场施工人员,在山脚以及山坡上用剩余树枝做好隔离措施。
三、经过对山场现场调查以及周围群众走访,深翻造林山场未见有明显的水土流失以及山体滑坡现象,该村村民饮用水来源于明溪县,不存在影响饮用水水质情况。
四、在今后的造林绿化建设中,靠近居民点、饮用水水源江河两岸的山场会尽量建议山场业主采取耙带的方式造林,如采取机械化作业,在沿江河两岸、公路、铁路、高速路、水库沿岸等重点区位采取预留10米以上隔离带的措施,避免造成水土流失。
感谢您对我县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雷海明
联 系 人:谢永琳
联系电话:0598-6822466
宁化县林业局
2024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