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4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函

日期:2022-04-20 09:06 来源:宁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 | |

宁化县自然资源局: 

  释宗海代表提出的《关于宗教场所用地规范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单位的协办意见反馈你单位如下: 

  根据《福建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宗教活动场所新建、扩建、异地重建,或者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新建建筑物的,应当依法办理规划、建设、消防、环境保护等相关手续。我局参照三明市工程改革审批要求已编制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和竣工阶段审批流程并依托三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业务办理。审批窗口已入驻行政服务中心。业主可以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三明市—宁化县-宁化县住建局查看相关审批事项材料清单和办理流程、或拨打电话0598-8719032及前往行政服务中心大厅43号窗口咨询。窗口人员一次性告知业主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申报流程和材料清单。在办理过程中可以从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下载申请表及参考样本。同时,我局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微信、政府门户网等网络形式向业主宣传业务办理流程。 

  

  领导署名:孙晓英 

  联 系 人:夏东根 

  联系电话:15159161711 

  

  

  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