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林业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B28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保留生态水保专职护林队伍并将其工资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1年12月28日,我局已向县政府提交《宁化县林业局关于申请生态水保护林员经费的请示》(宁林【2021】73号)。2022年1月30日,吴县长在向财政局提出的意见上批示,同意拨付石壁镇、淮土镇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的水保经费63.12万元。2022年2月21日,财政局拨付我局水保经费63.12万元,林业局将分批拨付林业站支付水保护林员工资。县财政局指出,目前缺乏护林员长期聘用依据,暂时无法将其经费列入财政年初预算。
感谢你们对林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周登华
联 系 人:曹琳秀
联系电话:13850891709
宁化县林业局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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