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财政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8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函

日期:2022-04-15 11:09 来源:宁化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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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林业局

  吴荣煌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保留生态水保专职护林队伍并将其工资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单位的协办意见反馈你单位如下: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重点水土流失区封山育林工作,2012年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了《宁化县重点水土流失区封山育林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委办2012﹞55号),规定封山育林约为五年,组织实施阶段为2012年至2017年5月31日。关于护林员问题,2015年8月26日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水土保持工作燃料补助及管护问题专题会议的纪要》(2015﹞25号)出台后,2015年9月成立淮土镇、石壁镇水保护林队。关于护林员经费问题,从2016年开始县政府主要领导每年签批续聘一年,县财政按批示精神拨付生态水保护林员经费。目前,县财政没有护林员长期聘用经费列入财政年初预算的依据。县财政将继续按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保障重点水土流失区封山育林工作。

感谢代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王克延

人:廖善焰

联系电话:0598-6821527

 

宁化县财政局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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