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6年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示范片报名的公告

关于2026年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示范片报名的公告
日期:2026-07-21 15:5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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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10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特色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26年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实施工作,拟建设一批粮食作物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示范推广粮食“五新+”等粮经轮作绿色高质高效模式,促进粮食生产增产增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 

  (一)申报对象 

  申报主体对象为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能服从项目实施管理要求。

  (二)申报条件 

  1.面积要求:集中连片或相对集中连片,面积100亩以上。

  2.申报条件:优先选择田间基础设施好、连片程度高、示范效果好的水稻功能区地块;农户接受粮食“五新”程度高的主体。

  3.实施要求:示范片实行统一品种,集中育秧,开展集约化肥水管理,病虫绿色防控,推广机械化作业。已配套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的主体必须开展播种流水线育秧。申报的示范主体不得与粮油种植规模单产提升项目重复。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主体需提交《粮食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申报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有辐射带动农户的需提供农户面积花名册。

  2.提供近三年获得的所有专项资金材料,出具不以同一项目违规多头、重复申报骗取财政资金承诺书。

  二、玉米、薏米、甘薯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 

  (一)申报对象 

  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能服从项目实施管理要求。

  (二)申报条件 

  1.面积要求:玉米、甘薯集中连片或相对集中连片面积在30亩以上;薏米集中连片或相对集中连片面积在20亩以上。

  2.申报条件:优先选择田间基础设施好、连片程度高、示范效果好的地块。

  3.实施要求:实行统一品种,统一管理,在玉米上示范高产、优质、抗病、抗倒品种,推广高产栽培技术,做好草地贪夜蛾等病虫害防控;在甘薯上主推优质品种、脱毒种薯(苗),示范推广增施有机肥,轻简化栽培,病虫害防控等技术。在薏米示范推广直播,宽畦种植,病虫害防控等技术。申报的示范主体不得与粮油种植规模单产提升项目重复。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主体需提交《粮食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申报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

  2.提供近三年获得的所有专项资金材料,出具不以同一项目违规多头、重复申报骗取财政资金承诺书。

  三、申报程序 

  由实施主体自愿申请,各乡(镇)做好审核把关后,统一上报至县农技站。县农业农村局按照择优选取的方式确定实施主体。

  上报截止时间:2026年8月5日。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8713080。

   附件:1.宁化县2026年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粮食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申报表

  2.宁化县2026年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再生稻示范片申报表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1日

  附件1 

  宁化县2026年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 

  推广项目粮食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申报表 

  填报日期:2026年  月  日

实施主体名称(盖章)

 

示范片作物类型

 

示范地点(村、组)

 

示范面积(亩)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建设内容

 

申请示范主体承诺

本单位自愿申请开展2026年粮食作物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服从项目实施管理要求。

实施主体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乡(镇)农业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1.示范片作物类型指水稻、玉米、甘薯、薏米等作物;

  2.水稻每个片区集中连片或相对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玉米、甘薯面积30亩以上;薏米20亩以上。

    

  附件2 

  宁化县2026年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 

  推广项目再生稻示范片申报表 

  填报日期:2026年   月   日

实施主体名称(盖章)

 

再生稻种植品种

 

是否工厂化育秧

 

示范地点(村、组)

 

示范面积(亩)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建设内容

 

申请示范主体承诺

本单位自愿申请开展2026年再生稻示范片,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服从项目实施管理要求。

实施主体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乡(镇)农业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1.示范片30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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