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6年粮食产能区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建设主体公开报名的公告

关于2026年粮食产能区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建设主体公开报名的公告
日期:2026-07-21 15:4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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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申报2026年粮食功能区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建设项目,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10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特色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我县新建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申报公告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范围必须有承担水稻种植业务。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与原件备查。

  2.申报主体必须是合法经营、诚实守信。提供“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执行人信息)等查询结果的截图材料打印件。

  3.申报主体必须承包耕地500亩以上,提供规范流转合同书。

  4.建设用地已进行设施农用地备案并经所在乡(镇)政府同意承建。提供国土部门建设许可红线图等有关手续材料复印件与原件备查。

  5.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生产食用农产品的应纳入福建省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监管,实行赋码出证、凭证销售。种植类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须提供“一品一码”可追溯内业资料(提供2021年度的即可);农机类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须提供农机安全生产内业资料(如有涉及种植业类的也需提供“一品一码”可追溯内业资料)。

  6.申报主体必须诚信守法,没有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如变相高息揽储、高利放贷和冒用银行名义运营;没有涉嫌骗取套取国家财政奖补和项目扶持资金。必须提供近三年获得的所有专项资金材料,出具不以同一项目违规多头、重复申报骗取财政资金承诺书。

  二、实施内容

  2026年粮食功能区继续配套建设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每个示范点建设智能化板房式叠盘暗化出苗车间100m2以上,顶部和四周均用彩钢夹芯板包围,车间高度3m以上;车间主体结构采用轻型钢结构,边立柱间距小于4m,架设通风、通湿管,配套智能温湿调控系统、雾化装置、照明装置、加热系统及通风系统等装置。地面要求采用混凝土硬化,碎石垫层厚10cm,砼厚18cm。

  建设与叠盘暗化出苗车间相衔接的播种操作间(原则400m2以上)。配齐生产效率每小时600盘以上的全套秧盘精量(准)播种流水线(原则上要求配备精量穴播或者精准条播流水线),包括智能化浸种催芽一体机、床土粉碎筛选机、铺覆土、洒水、播种、育秧盘、育秧全营养基质、塑料平板双面托盘等成套设备,确保单季可服务机插面积1000亩以上。购置育秧机械臂(四轴或六轴)设备,搭配夹具、视觉识别与控制系统,在流水线上自动完成秧盘抓取、搬运、码垛、摆盘等作业。购置乘坐式高性能插秧机(安装智能农业北斗)、载荷2500公斤以上的内燃(柴油)叉车、高性能收获机械(安装智能农业北斗)、轻型履带(轮托)式拖拉机(含起垄机和旋耕机)等设备,机械数量根据主体需求进行购买。叠盘育秧硬盘2万个以上、水稻育秧全营养基质10万升以上、塑料平板双面托盘100个以上。

  三、补助标准与方式

  2026年新建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1个,实行先建后补,设施装备补助金额为投资总额的80%,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其中,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建设中涉及的有关场地和设备租金、水、电费用等开支不得列入补贴范围。所有机械设备不得重复享受国家农机购机补贴以及其他项目补贴。建立项目档案及财务专账。包括账簿、报表和原始凭证,以及工程承建(或设备采购)协议、合同和单位项目验收单、招标和预、结算审核资料。

  四、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申报单位应当保证材料的真实性,不得以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

  2.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省厅有关文件要求,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审查和实地考察,筛选比对,择优入选,确定拟实施该项目对象,并在县政府公示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请农业农村局批准的为实施对象。

  3.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实施承担单位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上级要求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并在县政府公示网公示无异议后,履行资金拨付手续。

  五、申报材料

  申报农业经营主体需报送项目申报书及其必要的附件,并装订成册,书面材料一份(附电子版,发送smnhnjz@126.com邮箱)。

  书面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8713080,联系人:邱女士

  附件:2026年粮食功能区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项目申报书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1日

  附件

  2026年粮食产能区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

  示范点项目申报书

  承   担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项目单位法人代表:

  项目单位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通   讯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E-Mail: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制

  二O二六年

一、申报主体基本情况 

  

二、项目建设内容 

三、申请项目理由与现有条件

四、进度安排与预期效益

    1.进度安排。 

2.预期效益分析。 

          

项目单位意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法人代表(签名):          (项目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所在乡(镇)农业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所在乡(镇)政府意见

分管领导(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协查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县农业农村局安办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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