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2026年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宁化县2026年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日期:2026-01-27 10:2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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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大食物观理念,提升我县特色农产品产地加工处理能力,促进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97号)、《2026年福建省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申报指南如下: 

  一、扶持对象 

  已列入福建省宁化县2025年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储备项目库的建设项目及企业且在宁化县县域内从事农产品加工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一)加工产业基础扎实。农产品区域特色优势明显,农产品加工产业基础扎实、发展前景较好。 

  (二)联农带农机制紧密。补助主体有较强的联农带农能力,能够与农户特别是脱贫人口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有效吸纳当地群众发展产业、增加就业,对农民群众和村集体经济增收带动作用明显。 

  (三)补助主体信誉良好。项目前期工作准备充分,补助主体经营信誉良好,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保责任事故及违法违规经济行为。 

  三、建设内容 

  聚焦我县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中药材、粮油等特色农产品,重点支持产地冷藏保鲜、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项目,鼓励优先支持产地加工全链条提升项目。

  (一)果蔬菌加工。针对水果、蔬菜、食用菌等农产品,发展预冷、保鲜、冷冻、杀菌、消毒、切分、清洗、分级、分割、无损检测、包装等保鲜设施和商品化处理配套设施设备,提升标准化加工处理能力,实现减损增效。

  (二)茶叶、中药材加工。针对茶叶、中药材,发展产地烘干、贮藏、分割、调理加工、检测、包装等设施设备,提升产地机械化、数字化设施设备水平。

  (三)粮油加工。针对粮食、油料、薯类农产品,优化清选烘干、储藏、脱壳、去杂磨制、切制成型等加工设施设备配置及绿色能源、检测等技术应用,保障粮食油料生产抗灾减灾及节粮减损,提升商品化水平,实现保质增值。

  (四)食品及综合利用加工。积极发展果蔬菌、茶叶、中药材等食用类农产品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新建、改(扩)建发酵压榨、果脯果汁、冻干、低温油炸、副产品综合利用等农产品产地特色加工设施,提升产业链价值。

  具体补助内容参照《福建省农产品产地加工项目重点建设内容目录》执行(详见附件5)。

  四、资金使用 

  (一)项目方式。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支持2025年以来新建、改(扩)建且未获得省级及以上财政补助的项目,优先支持已建成的储备项目。相关设施设备购置发票开具时间或工程结算时间需在2026年4月30日前。

  (二)补助标准。财政补助资金比例不超过项目设施设备总投资金额的50%为上限,其中冷藏保鲜设施以工程结算金额为依据,产地加工设备以实际购买金额为依据(资金补助比例根据实际总体申报资金总量进行调整,若审核符合条件金额超过上级下达我县补助金额240万元,则按权数分配);单个补助主体补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80万元;补助主体纳入补助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度原则上需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五、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对照本申报指南要求,整理齐全申报材料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书面申请及电子版资料。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核实项目是否符合《福建省农产品产地加工项目重点建设内容目录》要求及实际建设情况,并聘请第三方组成验收组进行现场项目核实验收和购置款的审核确认。对审核通过的拟补助项目,在宁化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补助方案(有异议的项目需重新核实,或调整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批复立项。

  六、申报材料 

  1.补助主体项目申请报告(企业和项目基本情况以及需明确项目符合《福建省农产品产地加工项目重点建设内容目录》的具体类别及依据);

  2.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如食品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补助资金申请情况表》(附件1); 

  4.宁化县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联农带农情况表(附件2);

  5.申请补助设备的资产评估报告;

  6.近三年获得的所有专项资金情况表(附件3);

  7.加工设备购置项目须提供合同、汇款凭证、税务发票等有效凭证及相关资料,冷藏冷库建设项目须提供设施农用地备案、建设合同、竣工图纸、主要材料第三方检测报告、压缩机和冷凝机组生产许可证或检测报告、汇款凭证、发票等有效凭证及相关资料;

  8.不以同一项目违规多头申报、重复申报骗取财政资金及补助设备三年内不得处置承诺书(附件4)。

  项目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并以目录列明。书面材料一式四份,并随附相关电子版资料。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时间:申报补助主体须在2026年4月3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逾期未报,视同放弃。

  联系人:黄俊玮    联系电话:0598-8713056 

  E-mail: nhnycyg@163.com 

  报送地址:宁化县农业农村局五楼产业股 

    

  附件:1.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补助资金申请情况表 

  2.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补助资金申请项目情况表 

  3.宁化县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联农带农情况表

  4.近三年获得所有专项资金情况表

  5.承诺书

  6.《福建省农产品产地加工项目重点建设内容目录》

  

附件1 

    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补助资金申请情况表 

  申请日期: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地址 

  

法定 

代表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信用等级 

  

企业 

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企业 

类别 

□国家龙头□省级龙头£市级龙头□其他 

企业概况、主导产品及产业效益或发展目标 

  

联农带农 

£租赁□就业务工□入股分红□收益分红£订单收购(    户)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设备 

设备名称或建设项目 

购置金额或建设面积 

发票凭证号 

申请补助金额 

   

  

  

  

  

  

  

  

  

  

  

  

  

  

  

合计 

  

企业盖章 

乡镇意见 

县农业农村局意见 

  

  

  

    

  附件2 

  宁化县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联农带农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企业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实施主体类型

£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其他

项目所在地

乡(镇)村

脱贫村

(是/否)

 

项目总投资(万元)

 

申报补助资金(万元)

 

带动农户数

 

其中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户数

 

序号

受益户户主姓名

户主身份

证号

联系电话

带动受益户家庭人口(人)

是否脱贫户或监测对象

利益联结机制

时限(XX年XX月至XX年XX月)

利益联结累计获得收入(元)

属于(就业务工、订单收购、承包租赁、收益分红、提供服务、其他)

   

1

               

2

               

……

               

    

  附件3 

  企业近三年获得所有专项资金情况表 

序号 

项目资金名称 

建设内容 

补助金额(万元) 

补助单位 

补助时间 

备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注:1.起止时间:申请验收材料提交时间之前三年;2.补助时间为资金拨付时间。

    

  附件4 

  承诺书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企业名称)提供的“2026年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补助资金”申报材料,全部客观真实,未同一项目多头申报、重复申报骗取财政资金补助,且三年内不会处置此次补助设备,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福建省农产品产地加工项目重点建设内容目录   

  本目录参照农业农村部农产品产地加工项目重点建设内容目录,根据我省特色农产品生产情况拟定。

  一、果蔬菌加工 

  1.围绕柑橘、荔枝、龙眼、葡萄、桃李、橄榄等水果商品化处理,建设保鲜加工生产线及冷链仓储设施等商品化处理中心,开展产地预冷、保鲜、清洗、杀菌、分级、包装、检测等预冷库、气调库、速冻库、保鲜储藏智能控制高低温库、清洁能源智控节能脱水干制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2.围绕龙眼、梅李、橄榄、板栗等干果类加工,开展产地分等分级、保鲜贮藏、剥皮去核、脱水干制等设施设备建设项目。

  3.围绕蔬菜加工,开展产地拣选、切分、修整、清洗、分级、包装、预冷、成分与农药残留检测以及净菜加工、脱水干制、保鲜贮藏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4.围绕食用菌加工,开展采后修整、保鲜包装、脱水干燥、贮藏、品质检测与分等分级设施设备建设项目。

  二、茶叶、中药材加工 

  5.围绕茶叶加工,开展茶叶水分智控调理、数字化调控杀青、连续化揉捻成型与提香定型、发酵烘干、连续化色选与异质物检测剔除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6.围绕中药材加工,开展中药材产地净理、分级切制、脱水干制、加工炮制、包装贮藏、品质检测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开展融合多传感技术的中药材产地高效净制、切制、精准干燥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三、粮油加工 

  7.围绕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产地烘储,开展清选、烘干、储藏、脱壳、去杂等加工,建设以电能等清洁能源和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为热源的粮食烘干中心,开展新型节能储藏设施、智能监测技术系统、粮食磨制加工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8.围绕大豆、花生等大宗油料产地加工,开展低成本快速节能烘干、清理筛分、高效柔性脱壳分离、破壁提质生香、霉变检测、原料成品节能储藏、质量检测、低温冷榨油加工、低温物理精炼、灌装系统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9.围绕芋头、甘薯、山药、木薯、马铃薯等储运加工,开展产地表面清理、内外部质量检测、分级分等、低损伤出入库搬运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开展现代保鲜储藏设施以及发展净鲜和预加工制品的低损去皮、切制成型、冷制浆与保鲜、制泥与调质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四、食品及综合利用加工 

  10.围绕各种农产品,开展发酵、调理、膨化、压榨、灌制、炸制、腌制、熟制、烘焙、酿造等产地加工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11.围绕皮果尾菜、薯渣薯液、油料饼粕等副产物,开展产地精炼、脱酸、酶解、提取、纯化等综合利用加工设施设备建设项目。

  注:高温冷藏库、预冷库、低温冷藏库、气调冷藏库等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标准可参照《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参考技术方案(2022)》《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管理规范(试行)》(农办市〔20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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