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宁化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化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中央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宁化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中央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农技站、局属有关中心(股站):
现将《宁化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并按时完成项目实施。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宁化县财政局
2025年1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化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中央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5号)、《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5〕5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5〕6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5年省下达宁化县高素质农民培育中央资金79万元,重点围绕“一项工程”“一项专题”开展培训,计划培育人员170人。其中,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培育资金30万元,培育50人,由县农业机械推广中心组织实施;围绕粮油作物新型经营主体提升工程,开展粮油作物产能提升和专业农机手技能提升常规培训,培育120人。(其中:专业农机手技能提升常规培训50人,由县农业机械推广中心组织实施,烟稻融合生产技术35人、粮油作物粮油作物产能提升35人),每位学员本年度仅限参加一次本项目培训。
二、重点任务
(一)扎实开展常规培育工作
1.组织实施粮油作物产能提升培育行动。立足全县农业产业基础,培育粮油作物新型经营主体(含种植农户),以粮油领域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应用等为主要内容,重点培育优良品种、水稻工厂化育秧、精确定量栽培、全程机械化生产、病虫害绿色防控、水肥一体化等增产增效关键技术,开展全产业链技术或单项关键技术培育,推进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融合,提升技能水平。
2.组织实施专业农机手培育行动。以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带头人为培育对象,重点围绕水稻机械化育插秧和机收减损、高效飞防植保等重要机械化技术开展实操实训和作业演练,条件允许可因地制宜开展高精度卫星导航作业以及深耕、播种监测等农机智能终端信息化技术培育,提高机手操作技能、信息化水平和职业素质,促进农机作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助力粮油作物单产提升。
(二)创新开展专题培育工作
开展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培育,面向专业农机手、农业生产无人机飞手、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带头人等,重点围绕粮油作物高质量机播(含水稻机械化移栽)、农机安全生产、高效飞防植保和无人机农业场景运用等方面开展实训演练,提升关键环节农机作业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根据《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要求,严格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层层抓好落实。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年度培育任务和补助资金,制定本级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计划,做好需求调查、学员调训、机构遴选、过程监管和质量评价等工作,实行“开班第一课”,由县农业农村局为本级开展的培育班讲授第一课。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信息统计和发展情况监测,实现培育全程可监测可追溯。培育任务承担单位要在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下,制定培育计划,优化培育课程,选好培育师资,建立学员培育档案,做好跟踪服务,及时把参训人员信息录入“全国农民教育培育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参训农民基本信息100%入库。
(三)确定补助标准。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补助每天人均费用不高于450元(含实践教学费用);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采取竞争性磋商招标方式进行确定,按照中标金额实行包干制(自负盈亏)。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需求摸底、教师课酬、教材资料、场地租金、交流观摩、线上培育、实践实训、异地培育、证书制作、档案管理、农民集中培育的食宿、异地实训往返交通以及跟踪服务和总结评价等培育环节必需费用和验收费用。用于需求调查摸底费用不得超出培育班总费用5%,跟踪服务费用不高于培育班总费用的10%。专题培训班培训费用人均一般不超过6000元。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和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应从“三公”经费支出的其他费用。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授课教师讲课费按照《中共宁化县委组织部 宁化县财政局 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宁化县县直机关培育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2021〕1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严格绩效管理。县农业农村局督促培育任务承担单位建立培育台账,切实做到培育台账、检查验收,准确掌握每个班次的培育情况及成效,确保每个培育班次的档案资料完整准确。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对所有培育班次的培育教师、培育基地、培育班组织和培育效果实行线上考核。
(五)做实跟踪服务。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交流观摩等培育全部完成后一年内,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培育机构通过技术指导、政策推介、发展帮扶、交流互助、技能竞赛等形式对学员开展跟踪服务,跟踪服务人数不少于培育班总人数的30%,服务次数不少于2次,并做好跟踪服务记录。
(六)强化资金监管。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定,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单位截留、套取、挪用、滥用或造成资金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追回补助资金。
(七)加大典型宣传。认真总结凝练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培育壮大培育(实训)示范基地,树立一批各具特色新模式和好典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1.培育机构建档基本资料目录
2.高素质农民培育台帐
3.高素质农民培育验收报告单
4.2025年度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绩效目标表(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附件1
培训机构建档基本资料目录
一、培育计划和工作总结
二、培育机构支出台账
三、各培育班次建档材料
(一)培训通知
(二)开班计划(含课程表即培育主题、课程、学时、培育对象、培育形式、师资和教材、经费支出计划和预期效果)
(三)培训工作制度(含培训工作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以及应急保障预案等)
(四)住宿协议书(含住宿协议、用餐协议)或基地协议
(五)学员信息(含花名册、台账、签到表、学员身份证电子照片复印件)
(六)培育现场照片(含开班式、集体照、每场授课、考试及结业式)
(七)培训教师课件资料(含授课老师师资及课件)
(八)培训教材(含培训教材审查、培训教材样图及目录)
(九)学员考试试卷(空白样卷)、部分学员答题情况(1-2人)、考试成绩统计表
(十)现场教学、观摩实习实训情况
(十一)培训班学员结业证(样本)
(十二)录入“福建省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培训班相关信息(截图)(班级信息、培训基地、培训师资、课程信息、学员考核情况(含线上或线下),班级评价)
(十三)培训宣传报道
(十四)培训支出台账(培训班预算单、决算单、支出明细发票)
(十五)培训工作小结
(十六)培训验收报告单
四、专项审计报告。
附件2
高素质农民培育台账
培训机构:(盖章) 建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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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文化程度 |
家庭住址 |
从事产业 |
培训专业 |
培训起止时间及天数 |
联系电话 |
学员签字 |
班主任签字: 培训机构负责人签字:
附件3
高素质农民培育验收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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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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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班次 |
专业 期 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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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班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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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重点内容 |
1.培训时间 2.培训人数 3.培训台账 4.身份证复印件 5.教学计划 6.培训教材 7.培训现场照片 8.学员签到表 9.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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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结论 |
合 格 □ 不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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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不合格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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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组成员(签字): 在场人员(签字) : 年 月 日 |
培训机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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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是在□内打√,否在□内打×;2.一式三份,当地农业、财政部门、培训机构各存一份。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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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绩效目标表 (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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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高素质农民培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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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 |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
补助区域 |
项目相关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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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万元) |
资金总额: |
7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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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7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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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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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
全年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3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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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区域目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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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班 |
常规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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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培训人数(人) |
培训人数 |
50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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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培训学员合格率 |
参训学员完成培训内容、能力得到提升、并顺利完成结业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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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培训任务完成时间 |
培训任务完成时限 |
2026年7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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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成本指标 |
培训费用 |
高素质农民培训费用(万元) |
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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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 益指标 |
新增培训人数 |
新增培训人数 |
≥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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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参训学员满意度 |
参训学员满意度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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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训学员参评率 |
参训学员参评率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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