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2025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资金政策公开
1.文件依据:根据《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下达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5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明发改农业〔2025〕135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同意漳浦和宁化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闽农牧函〔2024〕63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5年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闽财建指〔2025〕63号);
2.补助对象:规模化养殖场及种植企业;液体粪污处理中心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社会化服务中心;粪污资源化利用智能化监管系统;
3.建设内容:全县规模养殖企业、规模种植示范基地改扩建,新建1家液体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管网、储液池、储液罐、阳光棚等沼液施肥及粪污处理工程,购置运粪车、沼液运输车、铲车、除臭系统、集料输送机、生产控制系统、智能沼渣分离机、检测设备等配套设施设备;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智能化监管系统等。
4.补助标准:按畜禽规模养殖场、示范种植基地所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额的50%范围内进行补助,补助资金按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资金2500万元总量控制。
咨询电话:宁化县畜牧站 0898-8713132
监督电话: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局党委办公室0598-8713071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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