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固定观察点项目政策公开
1.文件依据:《关于建立省级农村固定观察点的通知》(闽委农办〔2009〕30号)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的通知》(农政改发〔2019〕4号)。
2.补助对象:宁化县安乐镇丁坑口村省级农村固定观察点记账户、追记户、辅导员、辅助调查员、辅导点。
3.补助内容:农村固定观察点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固定观察点记账户、追记户、辅导员、辅助调查员误工补贴;农村观察点调查日常工作经费和业务培训等。
4.补助标准:
观察点记账户和追记户补贴。按照记账户和追记户的户数安排补贴:宁化县安乐镇丁坑口村记账户30户,按照每户每月80元的补助标准,每户全年安排补助960元,计2.88万元;追记户5户,按照每户每月50元的补助标准,每人全年安排补助600元,计0.3万元。合计每年安排补助 3.18万元。
观察点辅导员补贴。记账户数为30户的观察点村,每个村全年安排辅导员补贴经费1.3万元,宁化县安乐镇丁坑口村记账户30户,全年安排辅导员补贴经费1.3万元。
观察点调查工作培训经费。按照省级观察点每个村1.44—1.62万元的标准分配。其中,调查工作培训经费包含业务培训经费、电脑录入经费和日常工作开支。业务培训内容主要有传达学习相关要求、常规调查与专项调查业务培训、经验交流等;电脑录入经费为1500-2500元,根据工作开展需要和当地经济水平自行调整。
5.申报程序:资金下达后,由县农村固定观察点主管部门根据宁化县安乐镇丁坑口村固定观察点完成的调查任务,申请本级财政,将资金拨付至村辅导员、记账户及调查对象。
咨询电话:0598-6835115(县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0598-6835115(县农业农村局)
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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