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宁化县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建设实施主体公示
为推动我县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建设,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全省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闽农机〔2024〕4号)和《三明市2025年农机化工作要点》(明农机〔2025〕8号)文件要求。经局务会研究,拟确定宁化县森飞农业机械服务专业合作社、宁化县泉上镇葫泉粮食加工厂和宁化县河龙乡大洋村贡米优质稻专业合作社3家合作社为2025年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建设主体。现予公示,公示期为6月9日-6月13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反映。
监督电话:
县纪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598-6883956
县财政局农业股:0598-6821527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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