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杂交水稻机械化制种高产示范项目实施主体申报公告
关于2025年杂交水稻机械化制种高产示范项目实施主体申报公告
根据《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三明市杂交水稻机械化制种高产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农〔2025〕40号)文件要求,2025年在我县开展杂交水稻机械化制种高产示范项目,为更好地择优选择实施主体,现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一、项目申报主体
全县各乡(镇)的制种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制种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备开展杂交水稻机械化制种高产示范的能力,并愿意承担杂交水稻机械化制种高产示范项目的均可报名。
二、实施内容
母本高速机插、父本授粉后机械割除、无人机喷施九二0、机械收割、密集烤烟房干燥(或其他机械烘干)种子等,每个示范点应用其中3项技术以上。每个示范点所生产的品种(组合)应具备母本机插秧制种经验且连片面积100亩以上。
三、申报程序
1.各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根据本项目申报指
南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申报单位应当保证材料的真实性,不得以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本项目。
2.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农业专家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审查和实地考察,筛选比对,择优选择。
3.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根据有关要求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履行资金拨付手续。具体补助标准以我县下达的资金使用方案为准。
四、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的农业经营主体需报送项目申报书、近三年获得的所有专项资金材料、不以同一田块多头重复申报项目的承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安全生产承诺书、申报主体有承包耕地的提供土地流转(或租赁)合同,并装订成册,书面材料一式一份。
书面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
附件:2025年杂交水稻制种全程机械化关键技术集成示范项目申报书(格式)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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