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宁化县动物防疫强制免疫补助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公示
关于2025年宁化县动物防疫强制免疫补助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做好2025年度宁化县动物强制免疫补助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动物防疫补助要求,《三明市农业农村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明市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明农133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范围
(一)任务目标
坚持防疫优先,组织实施我县2025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加快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严防辖区内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二)建设内容
1、强制免疫种类和区域
(1)对全县所有鸡、水禽(鸭、鹅)、人工饲养的鹌鹑、鸽子等,进行H5亚型和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供研究和疫苗生产用的家禽、非免疫无高致病性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的家禽、进口国(地区)明确要求不得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的出口家禽,以及因其他特殊原因不免疫的,有关养殖场(户)逐级报省农业农村厅批准后,可以不实施免疫。
(2)对全县所有牛、羊、骆驼、鹿进行0型和A型口蹄疫免疫;对全县所有猪进行O型口蹄疫免疫,根据需要确定是否对猪实施A型口蹄疫免疫。
(3)对全县所有羊进行小反刍兽疫免疫。开展非免疫无疫区建设的区域,由逐级报省农业农村厅同意后,可不实施免疫。
2、免疫要求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 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 以上。
3、补助对象和标准
(1)补助对象
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对按规定要求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的养殖场进行补助。
(2)补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养殖场(户),按照肉鸡0.03元/羽、其他禽0.4元/羽、猪2元/头、牛3元/头、羊1.9元/头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标准若有变动,按最新标准)
二、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由申报主体向所在乡镇畜牧水产站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局初审,县直有关部门联审。并在“牧运通”APP上申报。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审定合格的项目由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联合批复,并报备省、市财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三、申报材料、申报时间
(一)“先打后补”申报材料
线上:企业依现状在“牧运通”注册、更新信息,存栏量等。及时上传免疫记录。
线下: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养殖档案、免疫记录档案、生产记录表、无害化处理登记表、疫苗采购出入库登记表、强制免疫疫苗采购发票、抗体检测报告、引种证明等。
(二)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5月31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娟娟 联系电话:682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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