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设
1.文件依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94号)。
2.补助对象:耕地质量监测点实施主体、农户
3.补助内容:监测点耕地占用租金、标志牌设立、空白区的建立、减产补贴、田间观察记载、土样采集及处理、土样检测、监测技术培训、数据分析、建立监测田间试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购买墒情监测设备、墒情监测点建设等以及相关支出。
4.补助标准:补贴标准根据省级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量,按照县级耕地质量监测网络个数进行测算出补助标准。
5.申报程序:根据耕地质量监测网络中监测点日常维护完成情况,安排每个监测点补助资金。
咨询电话:宁化县农田建设与土壤肥料技术推广站0598-6833677
监督电话: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办公室0598-6883956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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