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膜回收利用项目
1.文件依据:《福建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农膜回收利用项目资金管理细则》(闽农科教【2024】15号)
2.补助对象:农膜回收站点、开展农膜回收再利用服务的企业和使用回收农膜的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3.补助内容:用于农膜回收站点建设、废旧农膜收集、运输、循环再利用等方面的补助。
4.补助标准:会同省、市、县和相关企业意见,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每吨补贴500元;乡镇回收站点每吨补贴300元;农膜回收利用企业每吨补贴200元。
5.申报程序:市级农业农村部门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农膜回收再利用企业集中开展专业化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县级农业农村局、乡镇组织宣传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废旧地膜捡拾运送至乡镇回收站点,中标企业会同县农业农村局、乡镇人民政府三方根据收购凭证和台账确认数量后对乡镇回收站点和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方进行补助支付。
咨询电话:宁化县农科教中心 0598-6833677
监督电话: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办公室0598-6883956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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