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
1.文件依据:《福建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农膜回收利用项目资金管理细则》(闽农科教【2024】15号)
2.补助对象:重点覆膜区域、主要覆膜作物以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农膜使用大户。
3.补助内容:推广使用0.015毫米及以上,覆盖使用时间和力学性能指标应不低于《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中 I 类耐老化地膜有关要求的加厚高强度地膜和符合《全生物农用地面覆盖薄膜 GB /T35795-2017)国家标准的全生物降解地膜,从源头保障农用地膜的可回收性。
4.补助标准:加厚高强度地膜30元/亩、全生物降解地膜为117元/亩。
5.申报程序:经营主体向所在乡镇进行申报,乡镇初审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经审核确定推广应用主体、明确主体推广任务后开展项目实施,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通过并公示后进行补助资金拨付。
咨询电话:宁化县农科教中心 0598-6833677
监督电话: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办公室0598-6883956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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