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2024年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建设项目政策公开
1.文件依据:《福建省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04 号)。
2.补助对象:各动物检疫申报点及牲畜定点屠宰场。
3.补助内容:动物检疫申报点新建、改扩建、运行维护,购置更新设施设备及所需的物资,动物卫生监督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包括省级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牲畜定点屠宰场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维护,以及人员培训、政府购买服务等。
4.补助标准:实施主体为宁化县农业农村局,资金主要用于动物检疫能力提升工程,无补助标准。
5.申报程序:各动物检疫申报点及牲畜定点屠宰场根据工作实际申报,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动物检疫能力提升需要,确定项目建设内容,按照相关程序完成建设。
咨询电话:宁化县畜牧兽医渔业股 0598-6831651
监督电话: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办公室0598-6883956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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