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1.文件依据:《三明市农业农村局、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三明市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明农函〔2024〕30号)、《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和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分解落实2022-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的函》(明环土〔2022〕7号)。
2.补助对象:项目中标单位。
3.补助内容: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对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土壤调理剂施用、水肥管理、深翻耕、品种调整等各类安全利用措施及效果评价工作给予补助。
4.补助标准:按中标价。
5.申报程序:根据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面积组织项目采购和实施。
咨询电话:宁化县农业与生态能源站0598-6823580
监督电话: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办公室0598-6823021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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