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

日期:2024-09-04 09:24 来源: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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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文件依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4号)、《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2024年支持畜牧业发展政策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牧便函〔2024〕502号)、《福建省畜牧总站工作办理通知单》(编号:2024N1618)。

  2.补助对象:项目区域内购买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场(户)。重点支持中小养殖场(户),对已自有种公猪站的规模养殖场和种猪场不予补贴。项目实施时间从2024年1月起算。

  3.补助内容:项目补贴品种为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的生猪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和引入品种。运用良种猪的精液,采用人工授精方法对能繁母猪进行配种,提高生猪良种水平。

  4.补助标准:2024年改良3000头能繁母猪,按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2胎,每胎配种使用2剂量精液,每剂量精液财政补贴20元,每头能繁母猪每年补贴80元。

  5.补贴方式:通过招标采购确定供精单位,供精的种公猪种源应经过生产性能测定,并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及疫病检测要求。由供精单位按要求向母猪养殖场(户)提供良种精液,定期根据核定配种情况向供精单位结算拨付补贴资金。

  6.申报程序: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场(户)及供精单位向宁化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项目实施申报。

  咨询电话:宁化县畜牧站0598-6821859

  监督电话: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办公室0598-6823021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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