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资金补助

日期:2024-09-04 09:20 来源: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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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文件依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一村一品”建设实施方案》。

  2.补助对象:重点支持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突出,对带动脱贫户、低收入农户数多的新型经营主体项目明显的专业村给予支持。支持“多村一品”,与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相邻村的同一主导产业优质项目可纳入补助范围,支持省级“一村一品”村带动周边村共同发展、共同受益。 

  3.补助标准:鼓励各地创新资金使用方式,采取直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提高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效益。资金使用以促进产业发展、提升生产力带动力为导向,重点用于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和以农业产业为主体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技术、设施、营销等方面补短板,促进产业提档升级资金不得用于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担保、抵押和偿还村级债务修建楼堂馆所、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购置支出、购买生产资料等不得与农机购置补贴、农田建设等其他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有交叉重复补助,不得用于休闲农业的楼台亭阁、休闲步道等建设。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项目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补助环节投资的50%(公共服务性质的项目不受此限制)。

  4.申报程序:由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所在乡镇,组织制定“一村一品”建设方案,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核建设方案,并报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备案。

  咨询电话:宁化县发展规划股0598-6658370

  监督电话: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办公室0598-6823021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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