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及能力建设项目

日期:2024-09-04 09:19 来源: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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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文件依据:闽财农指﹝2024﹞49号。

  2.补助对象:实施农业综合执法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3.补助内容:按照《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配备现场执法记录仪、移动存储器等执法装备20台/套以上。

  4.补助标准:执法装备建设投入30万元。

  5.申报程序:公开招标。

  咨询电话:宁化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0598-6839225

  监督电话: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办公室0598-6823021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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