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发展项目
1.文件依据: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79号)精神。
2.补助对象:具备繁育宁化辣椒地方品种或从事辣椒加工的农业经营主体,实施辣椒项目;在我县从事发展优质落叶果树生产及其他水果生产的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水果产业项目。
3.补助内容:辣椒:补助①宁化特色辣椒品种更新,统一推广宁化特色辣椒(宁化牛角椒、朝天椒)优质专用品种,抓好辣椒品种更新替换,推广朝天椒“翠椒1号”为主的新品种和经过提纯复壮宁化牛角椒替代传统农民自留种“福建辣椒王”和传统自留宁化牛角椒品种。补助②辣椒生产企业配备辣椒自动化育苗设备。水果:补助新植果树苗木,果园管理设备,包括果园管理机,植保无人机,防寒防冻等设备。
4.补助标准:项目总金额安排200万元,由符合条件的16家经营主体根据审核通过的项目实施。具体标准:新植优质桃、李嫁接苗每株补助5元,特早蜜桔(大苗)每株补助10元,宁化地方辣椒(翠椒1号和宁化牛角椒)种苗补助每亩补助160元,设备按实施主体实际采购资金的70%补助,辣椒产品检测按照企业的辣椒产品实际发生的检测费用补助。
5.申报程序:县农业农村局在宁化县政府网发布项目申报指南,有关农业经营主体根据项目申报指南申请项目实施,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审核,通过局务会研究通过,提请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通过确定项目实施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设内容及拟补助金额,通过验收程序履行资金拨付。
咨询电话:宁化县农业科学研究所0598-6823965
监督电话: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办公室0598-6823021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