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畜禽耳标标识政策公开

日期:2024-09-04 08:06 来源: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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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标识与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67号)。

  2.补助对象:全县猪、牛、羊养殖场户。 

  3.补助内容:省级统一招标采购畜禽标识后,免费发放养殖场户使用。

  4.补助标准:根据畜禽标识实际需求量以实物形式补助,畜禽标识价格由当年度公开招标采购结果确定。

  5.申报程序:养殖场户向所在地乡镇畜牧兽医水产站申报所需畜禽标识数量,乡镇畜牧兽医水产站汇总报送宁化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经审核汇总后,逐级报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采购和发放。

  咨询电话:宁化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0598-6824103

  监督电话: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办公室0598-6823021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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