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动物疫病监测政策公开

日期:2024-09-04 16:25 来源: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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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福建省动物防疫条例》。

  2.补助对象:承担该项目的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3.补助内容:按照分级分类监测,宁化县农业农村局以血清学监测为主,逐步加大病原学监测力度。

  4.补助标准:根据《福建省动物疫病防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宁化县农业农村局会议纪要【2024】17号有关规定,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县级开展血清学样品、病原学样品、牛/羊脑样品等动物疫病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等。我县购买监测样品采集服务费标准为:①牛(羊)活体0-P液 50元/份;②需解剖病死动物采集的病理组织样品 50 元/份,无需解剖可直取组织样品 30元/份;环境样品(含棉拭子样)2元/份;③牛血样30元/份、羊(猪、犬、猫)血样20 元/份、禽血样10元/份;④牛、羊、犬脑组织样品按市场购买价格实报实销;⑤屠宰场临床健康动物组织样品按实际购买价格实报实销。对承担项目的劳务服务人或第三方社会服务组织进行补助。

  5.申报程序:宁化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动物疫情风险和监测工作需要以及各乡镇养殖量和疫病风险,确定承担项目建设的乡镇畜牧兽医水产站监测任务,并分配相应项目资金。

  咨询电话:宁化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0598-6824103

  监督电话: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办公室0598-6823021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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