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1.文件依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3号)。
2.补助对象:全县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户。
3.补助标准:对脱贫户,在限额内的实际贷款额按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
4.申报程序:贷款由脱贫户本人提出申请,挂钩帮扶人和村委会推荐,经乡镇对贷款对象精准性、贷款使用合理性审核把关后,报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和县合作金融机构统一审定,审定后由合作金融机构直接放贷。申请材料齐全的,原则上村委会、乡镇和县农业农村部门的审核时限合计不超过10个工作日,合作金融机构审核的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宁化县乡村振兴工作站 0598-6827623
监督电话: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办公室0598-6823021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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