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露计划”助学补助
1.文件依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雨露计划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3号)。
2.补助对象:脱贫户家庭中正在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在校生。
3.补助标准:每人每学年给予3000元助学补助,在校学习时间不满半学年的按1500元补助;享受上述政策的同时,脱贫户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
4.申报程序: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开展雨露计划补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和信息核实工作。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根据乡村两级摸底核实补助对象,并在村务公开栏、乡(镇)政务公开栏以及宁化县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公示无异议。县农业农村部门按照衔接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于7月底前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至雨露计划补助对象本人或家庭成员。
咨询电话:宁化县乡村振兴工作站 0598-6827623
监督电话: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办公室0598-6823021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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