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水技推广改革与建设项目

日期:2024-09-04 10:24 来源: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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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文件依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28号)。

  2.补助对象:各项目县经过遴选确定的渔业科技示范基地、渔业科技示范主体、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及招募的特聘渔技员。

  3.补助内容:渔业科技示范基地补助用于基地标牌制作、购买新机具、水产苗种、渔药和饲料等,以及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等;渔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用于购买水产苗种、渔药和饲料等;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用于购买渔业科技服务;特聘渔技员用于为县域渔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咨询服务、与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人员结对开展水产技术推广服务。

  4.补助标准:每个二类示范基地补助6万元;每个科技示范主体补助1000元;每个社会化服务组织补助3万元;每名特聘渔技员补助3万元。

  5.申报程序: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局在确定项目单位后直接将奖励金拨付给有关主体。

  咨询电话:宁化县水产技术推广站  0598-6824841

  监督电话: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办公室0598-6823021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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