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

日期:2024-09-04 09:58 来源: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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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文件依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08号)文件。

  2.补助对象:种粮大户以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

  3.补助内容:水稻工厂化育秧示范点建设、粮食“五新”推广、扶持适度规模经营。

  4.补助标准:新建水稻工厂化育秧示范点,省级财政给予补贴不超过60万元。对耕地经营权流转面积100亩以上、流转时间3年以上且种植粮食作物的,每亩给予一次性200元补贴。

  5.申报程序: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实施方案,下发申报程序。

  咨询电话:宁化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0598-6827722

  监督电话: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办公室0598-6823021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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