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拟下拨2024年度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的公示

关于拟下拨2024年度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的公示
日期:2025-05-08 10:41 来源: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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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5号)及《三明市农业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明农〔2016〕197号)文件精神,对全省范围内所有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屠宰环节病死猪,屠宰过程中经检疫或肉品品质检验确认为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按90公斤折算一头的标准折算成相应头数,享受病害猪损失补贴和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按规定的补贴标准和省级财政承担的比例计算安排,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补贴标准800元/头、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80元/头,由省级财政补贴70%,县(市、县)财政补助30%。根据统计,我县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屠宰环节病害猪和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不可食用生猪产品)累计189头,补助金额为166320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116400元,县级财政补助49920元。现将拟下拨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5月8日-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农业农村局反映。以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情况反映的提倡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

  监督电话:

  县纪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598-6883956

  县农业农村局监察室电话:0598-6823021

  县屠宰办电话:0598-8713091

  附件:宁化县2024年1月-2024年12月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量及补助资金情况表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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