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创业创新项目申报评选公告

日期:2018-06-27 15:27 来源: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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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创业创新项目申报评选公告

为进一步鼓励创业带动就业,营造良好创业氛围,我县决定2018年继续扶持一批优秀创业创新项目。具体申报程如下:

一、申报对象:
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及在校生、就业困难人

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群体。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已在宁化县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或

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创业实体,并担任该企业或创业实体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

2.创业主体须2015年1月1日以后经工商部门依法注册并正常营业6个月以上(含农民合作社、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经确认的“网店”等);

3.申报人年龄需在劳动年龄段内,即年满16周岁不超过60周岁;

4.已获得三明市级创业创新项目资助或其他市级创业资助项目的不再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评审和资助资格。

三、申报时间、地点: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于7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

动就业培训中心北山公园小门旁),联系人:黄国勇、吴珍,电话:6838338

四、申报材料:

1.申报表及身份证明材料:《2018年宁化县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申报表》,申报人简历,附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提供学生证)

2.创办经济实体相关材料: 企业、创业实体或个体工商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电子商务创业项目需在提供真实的支付宝链接或网店链接。

3.提供反映创业创新项目的彩色图片(两张以上照片): 一是创业项目远景照片或整体近景照片。二是反映本人创业、帮扶就业创业等方面的图片。图片质量要求清晰(分辦率大于1080*960),并附简要说明。

4.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曾获得各类创业竞赛奖项的, 可提供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申报材料需严格按照《2018年宁化县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申报材料目录》要求一式两份制作成册,资助项目申报表须同时提交电子版。

五、县级评审(8月31日前):

评审工作小组通过书面审查、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现场答辩等环节评选出6名发展前景好、带动就业能力强、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数量多的县级创业创新资助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给予2万元/个的扶持资金。获得县级优秀创业创新的项目推荐到市级参评市级评审认定为市级创业创新项目的,还将获得市级3-5万元扶持资金。

 

 

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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